2008年9月23日下午,南寧市公安局明秀派出所的民警領回一名走失的小女孩。然而,讓民警焦急的是,6歲的小女孩無法說出父母、家庭、學校等相關情況,幫孩子找到回家的路成了棘手的事情……
事實上,有很多走失的孩子無法與親人團聚,就是因為他們不記得自己父母的名字和電話等重要線索,導致民警無法及時與其家人取得聯系??磥恚瑥男⒆舆M行有關走失方面的安全教育十分有必要,在日常生活中可從以下幾點做起:
牢記重要信息。孩子從出生的那一刻起,就有記憶力。在哺育孩子的過程中,家長可以經常對他念叨爸爸媽媽的名字、手機或電話號碼等。長此以往,這些重要的信息會在孩子的大腦里一點一點地留下深刻的印記。
認識居住方位。抱孩子出去玩時,就可以告訴他,家的具體位置在哪里,位于哪條街道,幾號樓幾單元,周圍有什么標志性建筑和設施,乘坐哪些交通工具、哪條路線能夠抵達等等。家長往往會低估孩子的能力,認為他迷路后回不了家。其實不然,有相當一部分孩子在走失后是可以自己找回家的,關鍵要看父母是否從小教孩子認路,尤其是自家的路。
學會報警自救。平時家長要有意識地在孩子面前樹立警察的良好形象,告訴孩子警察是抓壞人的,是可以信任的好人,遇到困難一定要找警察幫忙。有的父母愛在孩子耍賴時嚇唬說:“再不聽話就叫警察來抓你!”時間久了,孩子對警察會產生恐懼感,見了警察就躲,更談不上求助了。孩子再大一點,會打電話了,家長要教孩子,萬一走失時可迅速撥打110進行報警。
提防陌生人。在“認生”過后,很多孩子不再會對陌生人設防。面對陌生人,孩子要做到“三不”,即不隨便與陌生人說話,不接受陌生人送的任何禮物,不跟陌生人去任何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