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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婦感冒時的用藥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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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來,人們對孕期安全用藥的意識有所提高,但安全用藥的知識還有待普及。孕婦用藥對胎兒的影響隨藥物種類的不同而有差別,原則上孕婦最好不用藥,如有用藥的必要,應遵循以下原則:

  (1)孕婦就診時,應告訴醫生自己已懷孕和末次月經的時間。

  (2)任何藥物都應在醫生的指導下使用,既不能濫用,也不能需要用而不用。

  (3)在妊娠的頭3個月,能不用的藥或暫時可停用的藥物,應考慮不用或暫停使用。

  (4)必須用藥時,應選擇對胎兒無損害或影響小的藥物。

  (5)如須較長期用藥,則應終止妊娠。

  (6)禁止服用不了解的新藥或濫用偏方;已肯定的致畸藥物禁止使用,如孕婦病情危重,則慎重權衡利弊后,方可考慮使用。

  (7)用藥必須注意孕周,嚴格掌握劑量、持續時間。堅持合理用藥,病情控制后及時停藥。

  (8)最好單獨用藥,避免聯合用藥,能用一種藥治療的疾病絕不用多種藥同時治療。

  對于常見的感冒、腹瀉、尿路感染等疾病,建議孕婦選擇以下藥物:

  (1)感冒等呼吸道疾病,可使用雙黃連口服液或頭孢拉定,頭孢氨芐等。輕度感冒則不一定用藥。

  (2)尿路感染,除多飲水外,可服用頭孢類及阿莫西林等藥物。避免使用喹諾酮類藥物 (氟哌酸、氧氟沙星、環丙沙星),否則會影響胎兒骨骼的發育。

  (3)患有腹瀉等胃腸炎,可口服黃連素、阿莫西林、思密達、復合維生素B等。

 


編輯:王曉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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