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歲-1歲半
認知水平
12-18個月大的寶寶對語言有了一定的理解力,能說簡單的字和詞,在爸爸媽媽的指導下,指認物品時能說出物品相應的名稱。這個時期,寶寶認識新物品的范圍也比以前擴大了,對看到的東西有直觀的思維了,比如看到奶瓶會與吃、喝聯系起來,看到媽媽端碗過來就知道要吃飯了;對玩具也能做出簡單的區分,知道不同的玩具有不同的名稱。對畫冊上的人和物,也表現出一定的興趣。
這樣教寶寶
◎ 說出自己的身體部位
在寶寶熟知了自己的五官之后,媽媽可以進一步擴充開來,和寶寶一起認識身體的更多部位——母子倆面對面坐在地上或床上,媽媽伸出手搖一搖,說:“手,媽媽的手,寶寶的手呢?”邊說邊握住寶寶的小手,也搖一搖說:“這是寶寶的手。”然后,和寶寶一起聽指令做動作,在說“媽媽的手”時,寶寶把手縮回去,說“寶寶的手”時,媽媽把手縮回去。多次做這個游戲,孩子很容易在玩的過程中知道了什么是“手”。用同樣的方法,告訴孩子哪兒是耳朵、眉毛、肚子、胳膊、腿和腳。
◎ 抓住特征和功能
寶寶認物也有竅門,這就是記住事物的與眾不同之處。比如認識貓和兔子,如果媽媽能指出它們的不同:貓的頭圓耳朵尖,兔子腦袋小耳朵卻特別長;而認識大象,則申明它的長鼻子,寶寶牢記這些小動物就會覺得簡單得多。所以,在教孩子認識動物時,注意把動物外形的主要特征告訴孩子;還可以邊認邊模仿它的動作和叫聲,孩子學起來就更有興致了。
同樣,寶寶認識杯子、碗、勺這些生活必需品時,也需要了解它們的功能用途,這個環節是提升孩子認知的催化劑。聰明的媽媽一邊告訴孩子“這是杯子”一邊舉起杯子、咕咚咕咚做喝水狀;或者在喂飯時告訴他這是碗和勺,寶寶用小勺吃碗里的粥。這些感性經驗,對“認識”能起到強化作用。另外,對那些沒有危險性的東西,不妨允許寶寶拿在手里把玩,借助眼睛和手來認識新奇的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