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強迫癥,是一種明知不必要,但又無法擺脫,反復呈現的觀念、情緒或行為。在兒童期,強迫行為多于強迫觀念,年齡越小這種傾向越明顯。患兒智力大多正常。
正常兒童,在發育早期也可能有輕度的強迫性行為。如有的孩子走路時,喜歡用手撫摸路邊的電線桿;有的孩子走路時,喜歡用腳踢小石子,有的孩子愛反復地計算窗欄或涼臺欄桿的數目等等。這類行為不伴任何情緒障礙,而且會隨年齡的增長而消失。
一個有強迫癥的兒童,除此以外還常有其他強迫性癥狀,如強迫意向、強迫觀念、強迫情緒等。其癥狀表現也多種多樣:如強迫計數,反復數天花板上吊燈的數目,反復數圖書上人物的多少,強迫計數自己走了多少步路等;有的表現為強迫洗手,強迫自己反復檢查門窗是否關好了,反復檢查作業是否做對了。睡覺時,反復檢查衣服鞋襪是否放得整整齊齊等;有的患兒表現為儀式性動作,如要求自己上樓梯必須一步跨兩級,走路必須走兩步路一下。
這類患兒,如不讓他重復這些動作,他們反而會感到焦慮不安,甚至發脾氣。如果讓他們反復進行這些動作,患兒并不像成年的強迫癥患者那樣,有明顯的內心矛盾和焦慮不安。一般來說,患兒對自己的強迫行為并不感到苦惱和傷心,只不過是刻板地重復這些行為而已。
【應對措施】
1、意念訓練
兒童出現不可克制的強迫現象時,家長要幫助兒童用意念努力對抗強迫現象,使緊張恐懼的心情放松,并告訴兒童這種行為沒有任何意義,并分散兒童的注意力。當然,做到這點是非常不容易的,要有毅力,經過反復訓練,多數兒童的強迫現象才會逐步消失。
2、行為療法
對單純用意念不能對抗的強迫現象,可以采用“行為對抗療法”幫助矯正。
對抗療法基本上是一種操作性條件反射過程,把對抗刺激與強迫行為反復多次結合,形成一種新的條件反射,使之與原來的強迫行為相對抗,消除原有的錯誤行為。
具體做法是:吩囑兒童右手腕上套進用三股皮筋組成的橡皮圈,一旦出現不可克制的強迫現象時,如反復計數、反復檢查等,立即拉彈右手腕上的橡皮圈,以對抗強迫現象,橡皮圈的拉彈力量以手腕皮膚稍有疼痛感為宜,同時計數拉彈次數及強迫現象持續的時間。剛開始時需要拉20-30次,才能對抗強迫現象。經過一段時間的反復訓練,當拉彈橡皮圈3-5次能對抗強迫現象的時候,橡皮圈就可以脫掉,以后再出現強迫現象,就立即能想到手腕上橡皮圈的對抗力量,用自己的意念就能消退強迫欲念。
3、培養愛好
家長要鼓勵強迫癥的患兒多參加集體活動,多與外界接觸,培養孩子多方面的興趣愛好,如唱歌、跳舞、聽音樂、打球、跑步等,以建立新的大腦興奮灶去抑制強迫癥狀的興奮灶,轉移對強迫癥狀的高度注意力,這樣可大大促進病情的恢復。
4、糾正父母不良性格
如果強迫癥患兒的父母有性格偏異如特別愛清潔,過分謹慎,過于刻板,優柔寡斷,遲疑不決等,要予以糾正,否則會影響患兒強迫癥狀的康復,并且不利于孩子以后的心理發展,這一點甚為重要。
5、藥物治療
嚴重的強迫癥患兒,由于強迫癥狀影響了上課學習和日常生活,因此必須進行藥物治療。
使用氯丙咪嗪結合其他藥物,對于強迫觀念為主的強迫癥,療效比較滿意,但必須在醫師的指導下,由小劑量開始使用,且需要連續較長時間的藥物治療,才可控制強迫癥狀。
【發生原因】
關于兒童強迫癥的原因,一般認為,兒童的先天素質、性格基礎、父母不良性格的影響、教育方法不當等,均與本癥的發生有關。患兒病前常有過于嚴肅、拘謹、膽小、呆板、好思考、不活潑的表現。患兒的父母也常有膽小怕事,過分謹慎和拘謹,缺乏自信心,遇事遲疑不決,事后反復檢查,過于克制自己,呆板,缺乏興趣愛好等不良性格特征。
父母對孩子對于茍求,如對清潔衛生過分要求,對生活刻板規矩等,可能是誘發本癥的原因。孩子嚴重的疾病、外傷,突然的嚴懲的精神創傷,或長期處于過度的精神緊張狀態,精神負擔過重等,均可成為誘發因素,促使癥狀出現。
【預防】
針對上述的發生原因進行預防。
【易發年齡】
本癥多見于10-12歲的兒童,但學齡前兒童也有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