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學理財
孩子上小學以后,就可以利用零用錢進行相關的理財教育了。
A、給孩子開設一個銀行帳戶,讓孩子熟悉金融機構辦理手續的一般程序,知道帳戶里的錢屬自己所有。
B、學會計劃開支,比如可以讓孩子擬一個本周開支的清單計劃,為自己的各項開支作一個大致的預算。
C、學會記帳與核算。用一個小帳本記錄自己的開支項目,周末核算看是否有不理性的消費,收支是否平衡,各項開支與預算是否有出入,是預算不合理還是消費失度,及時總結以便調整下周計劃。
D、針對大宗物品,可以讓孩子體驗一下積攢與借貸的意義。比如,孩子想買一雙輪滑鞋要100元。父母可以提議孩子通過勞動報酬與表現獎勵爭取額外的收入,同時每周積攢5元,攢足3個月,湊滿60元,再向父母借貸40元,2月還清,付息2元。在這些半真半假的金融活動中,孩子可以真切地領會到儲蓄與借貸的意義與價值。
4、學習愛
總是在算計著金錢,難免會功利,要讓孩子知道錢的意義不只是錢。
比如,捐贈活動中父母掏錢孩子捐贈,除了達到募捐的目的,孩子并沒有受到愛心教育。最好是讓孩子掏自己的錢,孩子就會面臨得與失的權衡與選擇,這時無論捐多捐少都是愛心的洗禮。節日或生日時,讓孩子用零用錢為家人買一些小禮物,用錢來傳遞愛與表達愛。這樣,孩子才能懂得錢除了可以滿足人的欲望,還有更多更高的價值與意義。
特別提醒:
不要把家務與零用錢簡單掛鉤
家務是每個家庭成員應盡的責任與義務,孩子份內的勞動如收拾玩具、保持自己房間的整潔必須完成,不該計取報酬。額外的勞務可以考慮適當報酬,如幫媽媽去小區的便利店買包鹽,找的零頭不妨歸他。
錢是錢,愛是愛,不要混淆
零用錢的有無、多少與父母對孩子的愛無關,這一點父母都清楚。但我們仍然會不自覺地向孩子暗示兩者的關系,比如“你最近表現很不好,我不喜歡你這樣,再這樣做就別指望我下周會給你發零用錢了”、“我爸我媽就是比你爸你媽心疼孩子,你看他們給咱兒子這么多壓歲錢”、“親愛的,今天我過生日你什么禮物都沒買,是不是你已經不愛我了。”
讓零用錢成為家庭制度
關于零用錢,父母應鄭重其事地和孩子進行協商,要讓孩子感覺到零用錢是家庭生活中的一項制度,不是父母對孩子施壓的一張王牌,不會因父母的情緒好壞而隨意增減數量。零用錢協議一旦達成,雙方都必須遵守。
孩子在零用錢的使用過程中,難免會出錯,不要責怪孩子,給他機會鍛煉,錢就會越花越明白。
在美國,父母從孩子3歲起就開始利用零用錢由淺入深,分階段、有計劃地進行教育,如:
3歲能夠辨認硬幣和美元紙幣;
4歲知道每枚硬幣是多少美分,并認識到無法把商品買光,必須做出選擇;
5歲知道基本硬幣的等價物,知道錢是怎么來的;
7歲能夠將數目不大的錢找零,能夠數清楚大量硬幣;
8歲知道可以通過做額外工作賺錢,知道把錢存在儲蓄帳戶里;
9歲能夠制定簡單的一周開銷計劃,購物時知道比較價格;
10歲時懂得每周節省一點錢,以備大筆開銷使用;
11歲時懂得從電視廣告中發現事實;
12歲能夠制定并執行兩周開支計劃,懂得正確使用銀行業務中的術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