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尿病病人可以結婚,也可以生育,但畢竟與普通人不同。因此,糖尿病人有必要對婚姻、生育方面可能出現的問題作好思想準備和預防措施。
婚后如果健康狀況良好,病情穩定,治療方案也較成熟,才可以考慮生育妊娠。
有糖尿病而妊娠的人,不但本身的病情會漸漸的惡化,并且會產生許多異常現象:
孕婦精神緊張--由于要面對懷孕的種種生理變化,又要與各種各樣的病癥對抗,造成孕婦精神緊張,嚴重的甚至有精神分裂現象。
羊水過多癥--隨著妊娠月數的增加,這種病的罹患率愈高,大約為10%(沒有糖尿病的妊娠在1%以下)。
末期妊娠中毒癥--占有30%--50%的高比率(沒有糖尿病的妊娠發生率是10%--15%)。
先天畸形在糖尿病病人所生嬰兒中較為常見,特別是骨骼畸形與先天性心臟病,并且母親血糖升高可通過胎盤傳遞,使胎兒過度肥胖,肺內液過多。母親酮癥酸中毒的發生對胎兒的代謝產生有害的作用,糖尿病控制欠佳,可以增加胎兒的死亡率。早產兒的死亡率較健康的孕婦夭折率有數倍之高。
嬰兒體重過大--嬰兒出生時體重在4000克以上的都是體重過大。健康的孕婦產下過重嬰兒的機率在5%以下,但是有糖尿病的孕婦,就高達20%--25%。糖尿病的孕婦血糖很高,胎兒從孕母處得到的糖分特別足,由于營養供給充足,胎兒生長過程中所有的器官都肥大。同時過高的糖分刺激胎兒胰島細胞的增生,產生很多胰島素來處理這些過多的糖分。一旦十月懷胎期滿,孩子娩出,開始了”獨立”的生活,與母親完全斷絕關系,糖的大量供應一下中斷了,但胰島細胞仍在工作著,過多的胰島素消耗掉新生兒體內的糖,孩子很快就會出現血糖過低。低血糖不僅使孩子萎靡、無力、呼吸困難,甚至發射功能抽痙;嚴重者可導致精神神經方面的后遺癥,所以孕婦應該檢查尿糖。
所以所有患有糖尿病的女性如果懷孕的話,必須接受內科和婦產科醫生精密的檢查,制定治療的方針。如果檢查的結果,必須施行人工流產的話,最好遵從醫生的意見。
糖尿病孕婦較之正常孕婦更應經常到醫院隨診。隨診內容包括:
血糖、酮體、尿蛋白、尿糖;
若血糖升高,飲食治療無效,不要隨意應用口服降糖藥,以免導致死胎和誘發畸形的可能,醫生在必要時,會指導你應用胰島素治療;
如果糖尿病病情不穩定,或眼底、腎功能持續惡化,應考慮中止妊娠;
孕期產前檢查,注意胎兒生長情況,分娩時,產科醫生會根據母親與嬰兒情況選擇分娩方式(剖腹產或陰道分娩)。
經婦產科醫生確定可以懷孕的糖尿病患者,要從懷孕開始做好嚴格的飲食、藥物控制和嚴密的檢查與生產計劃。最好能在懷孕35周(或更早)入院,做胎兒健康檢查,以決定胎兒是否處境危險及是否需要立刻生產。
小貼士
在婚前要認真進行體檢,只有當醫生認為糖尿病控制良好,無其他明顯的并發癥,一般狀況良好時才能允許結婚。
糖尿病除某些因素外,還有一定的遺傳因素影響。如果父母雙方都有病,其子女患糖尿病的危險性就會相對地增大,一般不低于5%,所以,應盡量避免糖尿病病人與糖尿病病人的婚配現象;如果對象是正常人,但家系中的直系親屬成員有糖尿病的,也最好盡量避免,以減少子代患糖尿病的危險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