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英格蘭醫學雜志》星期三報道,某些傳染性強的癌癥,會在患者懷孕期間,把這種絕癥傳染給胎兒。
波士頓的馬薩諸塞州中央醫院的一個醫生隊伍,以一名十來歲的媽媽為例子,在這份最新一期的醫學雜志上寫道,這名媽媽在淋巴癌不治死后不久,她的孩子也死于此癥。
這名年僅15歲的泰國媽媽,在懷孕33周時,因患了嚴重淋巴瘤而進院治療。醫生為她剖腹產子,但她卻在 3天后身亡。
不久后,她那體重比一般嬰兒輕的新生嬰兒,開始發高燒,活動遲滯,心跳較快。
臨床和實驗室的數據顯示,該嬰兒體內也有跟母親一樣的淋巴瘤細胞,并在59天后逝世。
醫生在研究報告中寫道:“母體傳染癌癥給胎兒,是十分罕有的;況且孕婦的患癌率只有千分之一,而大部分癌癥只會傳到胎盤,卻不會傳給胎兒,只有黑瘤和血腫瘤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