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是導致乳腺癌的危險因素之一。事實表明獨身女性、結婚較遲和婚姻持續時間短的女性,乳腺癌的發病率普遍較高。初產年齡大于30歲將增加乳腺癌的危險性。哺乳月數多對乳腺癌的發生有保護作用,有學者研究認為泌乳在5年以上,可以使乳腺癌的危險性降低30%。通常乳腺癌的發病率隨初產年齡的推遲而增高,如20歲前足月生產第一胎乳腺癌發病率僅為初產年齡在30歲以后女性的1/3。此外,哺乳也可降低乳腺癌的發病危險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