嬰兒游泳訓練的步驟可分為四個階段:第一階段,孩子出生2-3周就可以接受浴缸游泳,使孩子從游泳實踐中持續先天性的條件反射;第二階段,2-3個月的孩子可以在水中做誘導性的滑行練習;第三階段,3-6個月的孩子可以初步學一種確定的游泳姿勢;第四階段,6個月-1周歲孩子在前階段學會水中屏息的基礎上開始進行全面的游泳訓練(參閱10-12月健身園地•嬰幼兒漂浮自救訓練)。
提示:水溫以29-32℃;較為理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