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前所述,在乳兒后期,依戀開始建立。隨著嬰兒期的到來,依戀也得到進一步發展。嬰兒期依戀的發展也可以分為兩個階段,即依戀發展的后兩個階段。
1.依戀關系明確期(7~12個月至24個月)
在此階段,嬰兒對于特殊人的偏愛變得更強烈。由于嬰兒運動能力的發展,他們可以去主動接近親近的人和主動探索環境,同時他們把母親或看護人作為一個“安全基地”,從此點出發,去探索周圍世界;當有安全需要時,又返回看護人身邊,然后再進一步去探索。此階段的嬰兒不但形成了分離焦慮──離開照看者時感到不安,而且形成了陌生焦慮──對陌生人的謹慎與回避。他們以反抗、緊握、恐懼等對待與親人分離。
2.目的協調的伙伴關系(24個月以上)
2歲以后,嬰兒能較好地理解父母的愿望、情感和觀點等,同時能調節自己的行為。例如他現在能夠忍耐父母遲遲不給予注意,也能夠忍耐同哥哥、姐姐或同電話鈴聲和家務競爭注意的需要,還能夠忍耐同父母的短期分離,他相信父母將會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