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手足口病席卷了大江南北,全國各地都有不同程度的發病。手足口病傳播途徑多,嬰幼兒和兒童普遍易感。做好兒童個人、家庭和托幼機構的衛生是預防本病感染的關鍵。
一、病例概況
手足口病病例主要表現為:起病急,早期表現主要為發熱,部分伴有手、足、口腔部位疹、咳嗽、嘔吐等。部分病例病情進展快,臨床表現多樣,在短期內出現急性呼吸窘迫綜合征、中樞神經系統異常、心力衰竭等多器官功能損傷,可在數小時內死亡。部分死亡病例尸檢標本病理檢查顯示,病人出現腦水腫、腦疝、肺淤血、肺水腫及肺出血、全身淋巴組織增生、異常和其他臟器為非特異性改變(淤血,出血)等病理改變。
二、臨床表現
(一)疑似病例。
年齡5周歲以下,近3天內有發熱病史,并有以下任意兩項表現者:
1.有咳嗽、嘔吐等癥狀;
2.出現精神差、易激惹、肢體無力及抽搐等神經系統表現;
3.手、足、口腔、肛周皰疹或潰瘍;
4.胸片異常;
5.有上述類似病例接觸史。
(二)重癥病例。
疑似病例伴有下列表現之一者:
1.持續高熱不退;
2.肌無力、肢體抖動、抽搐等加重,意識障礙、腱反射減弱或消失、腦膜刺激征陽性;
3.面色蒼白、心率增快、末梢循環不良、血壓異常;
4.呼吸困難或節律不整、紫紺,肺部濕羅音增多或出現肺實變體征;
5.外周血白細胞計數明顯增高(>15×10 9/L)或顯著降低(<2×10 9/L);
6.血糖明顯升高(>9 mmol/L);
7.胸片異常在短期內明顯加重。
三、臨床處理參考意見
(一)疑似病例。
1.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需留觀:
(1)外周血WBC計數增高或降低;
(2)手、足、口腔、肛周皰疹或潰瘍,且病程在4天之內;
(3)發熱持續2天以上不退。
2.密切觀察病情變化,尤其是腦、肺、心等重要臟器功能;
3.每天復查血常規,必要時復查胸片;
4.根據病情給予針對性的治療;
5.留觀期間出現符合重癥病例條件之一者,應依照重癥病例處理。
(二)重癥病例。
1.凡符合重癥病例條件者,應立即轉診至兒童專科醫院或者具有兒科、綜合實力較強的二級以上醫院治療;
2.輔助檢查:
(1)入院后進行血、尿、便常規,血生化、血糖、凝血三項及D-二聚體、心肌酶、C反應蛋白、動脈血氣,心電圖、胸片檢查(有條件者盡可能
行胸部CT檢查)。根據病情變化隨時復查;
(2)對有神經系統表現者,在病情允許的情況下盡可能及早進行腦脊液檢查和腦、脊髓磁共振檢查。
3.治療原則:
(1)接觸者應注意消毒隔離,避免交叉感染;
(2)密切監測病情變化,尤其是腦、肺、心等重要臟器功能;危重病人特別注意監測血壓、血氣分析、血糖及胸片;
(3)加強對癥支持治療,做好口腔護理;
(4)注意維持水、電解質、酸堿平衡及對重要臟器的保護;
(5)有顱內壓增高者可給予甘露醇等脫水治療,重癥病例可酌情給予甲基潑尼松龍、靜脈用丙種球蛋白等藥物;
(6)出現低氧血癥、呼吸困難等呼吸衰竭征象者,宜及早進行機械通氣治療;
(7)維持血壓穩定,必要時適當給予血管活性藥物;
其他重癥處理:如出現DIC、肺水腫、心力衰竭等,應給予相應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