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在惠陽淡水的這兩件事前后相隔三天,警方稱死者與失蹤者是否同一人尚待鑒定
上月23日下午,惠陽區淡水大埔南路十六巷羅家13個月大的男孩羅雍在家門口被人抱走,三天后,在羅家附近的巷口草叢中發現一具裸體幼兒尸體。
羅雍的父親羅建國(化名)在未細認尸體的情況下,認定幼兒尸體就是羅雍。當地更是傳言幼兒器官已經被挖走?;蓐柧浇槿胝{查證實,幼兒尸體完好,未受到明顯外傷。警方稱,死者與失蹤幼兒是否同一人,尚待醫學鑒定。
幼兒失蹤三天后發現童尸
發現幼兒尸體的環衛工人老李說,當天上午8時40分,他在大埔東路和大埔南路十六巷的斜坡打掃衛生,看到斜坡上一片雜草叢里有泡沫,便過去撿起來,走進草叢時聞到一股惡臭,看到有一個像小孩的東西躺在草叢里,還看到一只小手臂,想起大埔南路十六巷羅建國數天前丟失了小孩,于是告訴羅建國。
羅建國說,當時他看到草叢里確實躺著一具幼兒尸體,沒有穿衣服,手腳脫皮、身上有紅點和瘀傷,左眼瞼有傷口。尸體有些腐爛,因為現場太慘,他不忍細看,但他認為從外表看去可以確定是他的兒子羅雍的尸體。
羅建國的母親劉女士向記者說,上月23日16時30分,她跟往常一樣與孫子、孫女在家門外玩耍。因擔心孫子餓肚子,劉入屋沖奶粉,兩分鐘后再出來時,羅雍就不見了。孫女哭著對她說:“弟弟給人抱走了。”劉女士立刻在附近幾條街尋找,但沒有找到,便馬上報警。
羅建國告訴記者,兒子失蹤后,曾查看警方的治安視頻監控和走訪目擊者,證實抱走他兒子的是一名長頭發婦女。羅建國發動所有親戚朋友尋找并派發尋人啟事,但一直沒有羅雍的消息,也沒有人向他索要錢財。
警方稱尸體器官未見缺失
據惠陽區警方介紹,上月26日上午8時40分,在大埔南路十六巷打掃衛生的環衛工人李某發現草叢里有一具男嬰尸體,惠陽警方即派出警力趕到現場,專案組分成外圍調查、現場走訪等若干小組圍繞尸源、死因及案件性質等展開偵破工作。經現場勘查和尸體檢驗,現場男嬰尸體已高度腐爛,但身體未檢見器官缺失,不存在外界傳言挖眼、燙傷等情況,至于尸體表皮脫落、黑色水泡是尸體腐敗的正?,F象。
據警方介紹,上月23日下午,居住在現場附近的居民羅某家中13個月大的男孩羅雍在家門口失蹤,公安機關接報后已著手調查,尋找失蹤兒童。至于死嬰與失蹤兒童是否同一人,尚需要等待醫學鑒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