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日常觀察:視物喜近;眼球震顫;頭位異常(偏斜);看電視瞇眼;孤獨;熟視無睹"現象(3個月左右嬰兒不注視目標不隨人或物體運動而轉動眼睛)。以上情況要懷疑視力異常。當然也可到醫院檢查。
弱視主要在1~3歲形成,因此原則上弱視治療愈早愈好,但由于6個月以內好眼的視力還很差,發育還不完善,即使弱視也不宜采取遮蓋治療,否則易引起好眼的弱視。一般來說遮蓋的適當年齡為3~6歲,超過6歲效果很差,超過12歲者很難取得療效。但由于現代科學的進步,弱視治療方法的進展,治療的有效年齡可能會延長。
很多家長認為,弱視應等上學以后再治療,那時孩子也懂事了,治療起來容易配合,其實這是錯誤的。弱視治療與年齡密切相關,年齡越小,效果越好。一些研究表明:2歲以內為關鍵期,8歲以前為敏感期,超過12歲后治療效果就可疑。成年以后再治療,幾乎沒有什么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