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看小兒的體格發育是否符合年齡標準的要求。包括體重、身長、胸圍、出牙順序、皮下脂肪、皮膚等。
(2)看小兒智力發育情況,2、3歲小兒已能說簡單句子,模仿唱歌,會搭積木、折疊紙張等。4、5歲的孩子應初步具有思考、判斷、提問和記憶的能力,已能唱小歌謠,講小故事,會跳舞。
(3)看小兒的動作發育是否按正常時間出現。坐、爬、站、走、跪,并能做一些精細的動作和一些日常的自我服務勞動。
(4)看小兒的精神狀態是否愉快、活潑、天真;有無偏食,食欲正常與否,適應環境的能力是否強;是否很少有病。
(5)看小兒的生理指標是否正常,如血壓、血色素、心率等。
總之,對小兒的健康評價要全面,不能單從長的高矮、胖瘦來衡量。